“和谐号”上的不和谐
文/刘加民
北京工商大学的毕业生集体去北戴河旅游,这些同学都落实了工作,希望能够在告别母校和同学之前,开心玩一次,不料在乘坐“和谐号”D11时被强制调换了座位,心情很郁闷。他们的正向座位,全部被动员换成了反向座位。乘务员给出的理由是:正向座位让给同车的领导坐,请同学们委屈一下。(据2008年06月15日 《北京晨报》)
我马上想起12年前的克拉玛依大火。那个震撼世界的事故,让我们彻底领教了中国式最无耻和荒唐的“最牛马屁话”——“同学们不要动,让领导先走。”1994年12月8日,克拉玛依7所中学、8所小学的学生、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参加文艺演出活动。18时20分左右,舞台纱幕被光柱灯烤燃,酿成大火。友谊馆内很多安全门紧锁,造成325人死亡,132人受伤的惨剧,死者中288人是学生,另外37是老师、家长和工作人员。那场大火至今回响着一句话:“同学们不要动,让领导先走!”
我的联想基于以下几个“相似性”:
官本位文化无处不在,在很多人那里早就深入灵魂深处,成为生理性“条件反射”。皇权时代的臣民见了皇上就腿软,情况类似。在很多人心目中,官员永远是特殊材料做成的,高贵、威严,可以每时每刻享受看不见的特权。在这样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下面,官员们飞扬跋扈、恃强凌弱等等行为就是自然而然、见怪不怪的事情。官员的亲属也间接地成了特权阶层,繁衍滋生无数“小衙内”,也不罕见。因为是“文化”,无所不在,无处不在,所以很多时候,并不是官员自己有要求,而是他旁边的那些人,那些位于官员“下位”的人们,会主动热情无微不至地安排妥当。
严重的程度不同,性质却是相同的。克拉玛依大火是中小学与地方官员之间的生死取舍,三百多条鲜活的生命与几位领导之间,很可能是“你死我活”。不是普通的大人和孩子,成年人和未成年人,而是“领导”和平民遇到了取舍。谁“先走”谁就优先获得了更多的生命保障。事实上也是,孩子们伤亡惨重,而“领导”基本上毫发无伤(后来被惩处的不算)。这次和谐号上的怪事,表面上不过是一次强制让座之争。如果普通公交车上,大学生理应给老年人让座,不管他是官员还是百姓。如果官员也乘坐公交车的话。可是这次偏偏是都有座,大学生们让出的只是座位的舒适程度,偏偏受让方是官员,而且是乘务员强制执行的。我愿意相信这是列车员的自作主张,可是这个马屁拍得极不高明:这样的关心太微乎其微了,恐怕官员们领会不到列车给它们的“关心”,丝毫不会有感念之心。
从法律角度讲,(那一年还没有出台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)克拉玛依大火中,未成年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,也许大家只能从官员渎职、应对不力方面批评或者惩处,这一次,和谐号上发生的是消费者权益被无端侵害的事件。大学生买到了火车票,就意味着与火车运营方签署了契约。双方只需要按约定的内容将“合作”进行下去。任何一方擅自改变,除非特别重要和特殊的情况,比如抢救病人,处理突发事件等等,乘务员是不能让客户受此委屈的。大学生们不仅可抗议,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公平、公正……
我还联想起另外一件事情。
据传不久以前,胡总书记去灾区视察灾情。当地官员在火车门口铺下了长长的红地毯。总书记见此情景,一言未发,只是让火车往前开了几米,从没有红地毯的地方下来了。“相似性”是明显的,但是作为“上位”的总书记拒绝了来自“下位”的谄媚。克拉玛依大火中的领导似乎没有拒绝“先走”的特权,和谐号上的普通官员似乎没有拒绝乘务员送来的温暖,而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国家最高级别公务员的身上时,我们终于听见了伟大的“不”字。总书记的一小步,中国人民的一大步,中国历史的一大步。公民意识、人权意识、平等意识等等跟“官本位文化”相对立的先进的思想观念的培育和养成,也许已经不是一句空话,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。改变是自上而下,还是自下而上,或者全民同步,都令人鼓舞。
让我们期待并且推进这进程!